师苑公告

关于2019年肉孜节、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浏览次数:1922

各部门、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肉孜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肉孜节、端午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65日(星期三)是肉孜节放假1天;66日(星期四)正常上班上课;67日(星期五)是端午节放假1天,与68日(星期六)和69日(星期日)连休。610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上课。

二、各部门、各学院要站在贯彻落实以中国竞彩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高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接到通知后,立即对本单位各安全防范部位进行认真、彻底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整改,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保卫处要牵头细化完善各类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突预案,在64日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自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假期值班安排等,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节日期间,学校各值班系统要严格落实维稳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好值班工作岗位职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切实发挥好值班工作的预警和处置职能,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突发事件,确保校园的和谐稳定。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严禁缺岗、脱岗、窜岗、顶岗、替岗和擅离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学校将继续坚持查岗制度,对履行维稳值班责任不到位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值班系统(部门)于6417:00前将肉孜节、端午节期间值班安排(201965日、67-69日,报送内容包括:时间、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值班人员手机、值班室座机)分别报送党办、校办、保卫处各1份。各学院于6417:00前将学院值班安排报学生工作(部)处后,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报送党办、校办、保卫处。

四、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预科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青年政治学院、保卫处要配合各教学单位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坚持日常巡查与监督,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行为。各学院要填写《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去向统计表》,做好本学院学生假期去向统计汇总工作,并于6416:00前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汇总,成人(继续、网络)教育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生假期去向统计汇总工作。6418:00前,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成人(继续、网络)教育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将学生去向统计汇总表集中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假期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均需填写《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反馈表》,并于假期结束返校时报学院,由学院汇总《学生反馈单信息统计表》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成人(继续、网络)教育学院、预科教育学院自行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后勤管理服务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的伙食安排,保证水、电供应,加强宿舍管理。69日晚,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预科教育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对学生返校及召开班会情况进行检;610日上午,教务处、研究生处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检查师生上课情况,并对学生及任课教师出勤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肉孜节、端午节值班安排表.doc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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