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8浏览次数:485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新师校字[2017]69号)文件有关规定,本学期对48位申报课堂教学评价的教师、15位课程思政教师、18位师范专业认证课程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学生网上评教、教师同行评价工作已经完成。

经过统计,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228-31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质量评价科反映。电话:13201323395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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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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