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党委(2022年至202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0浏览次数:1715

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新疆师范大学党委(2022年至2026年)第一轮巡察完成进驻本轮巡察分两个巡察组,为期40天,分别预科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4个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组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情况,二是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三是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落实整改情况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十四五”重大部署、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围绕社会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学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紧盯围绕“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学校“1+3+3”重点工作、“八个一流”建设、课程思政、“五培育工程”、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落实等重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一贯到底、落实到位。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10:00-20:00)、电子邮箱、巡察工作意见箱等,受理反映被巡察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系、教研室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610日。

特此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党委(2022年至2026年)第一轮巡察受理举报联系方式一览表.xls